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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贝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优有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9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8%。贝优有限原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于2022年11月24日通过询价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至低于5%;根据大股东减持的有关规定,大股东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年12月29日,贝优有限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拟于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200,000股(详见公司公告:2022-058)。

  截至2023年4月29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贝优有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02,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后,贝优有限存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情形(详见公司公告:2023-003、2023-004)。本公告仅披露贝优有限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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