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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致软件”或“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公司股东旺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道有限”)持有公司股票6,805,67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2.8509%;公司股东Oasis Cove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OCIL”)持有公司股票6,115,82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2.5619%;公司股东Acmecity Limited(以下简称“AL”)持有公司股票6,115,82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2.5619%;公司股东Central Era Limited(以下简称“CEL”)持有公司股票6,115,82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2.5619%。旺道有限、OCIL、AL、CEL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5,153,14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10.5365%。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均已解除限售。

  2、公司股东上海点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点距)持有公司股票9,918,4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1548%。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均已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旺道有限、0CIL、AL、CEL一致行动人合计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322,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5.9994%。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持有的新致软件股份不超过4,774,00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份比例的1.9998%,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合计减持股份总额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持有的新致软件股份不超过9,548,00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份比例的3.9996%。其中集中竞价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上海点距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超过2,387,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0.9999%。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公司于2023年5月4日收到股东旺道有限、OCIL、AL、CEL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和上海点距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所指为公司实施的2021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旺道有限、OCIL、AL、CEL本次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11月9日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股东旺道有限、OCIL、AL、CEL、上海点距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旺道有限、OCIL、AL、CEL、上海点距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承诺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至少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时,应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提高投资流动性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情形。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监管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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