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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定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经事后核查,股东大会通知中“提案编码表”信息有遗漏及附件二“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中提案名称有误,现更正如下:

  1、 对“二、会议审议事项”中“提案编码表”的更正

  提案编码表第2.00提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备注栏未标注“√”。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2、对“附件二: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中第11.00提案名称的更正

  更正前:

  截至2023年5月18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庄园牧场”(002910)A股股票,作为“庄园牧场”(002910)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更正后:

  截至2023年5月18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庄园牧场”(002910)A股股票,作为“庄园牧场”(002910)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3-021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庄园牧场”)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4日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非上市外资股股东即H股退市股之登记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非登记股东需授权名义代理人参加现场投票(名义代理人根据公司原上市地相关管理规范、交易习惯认为有理由拒绝接受非登记股东投票权委托的,非登记股东无权以自己名义参加股东大会,亦无权以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电话及会议现场等任何形式行使投票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普通股股东及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公司《非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中的非上市外资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省商会大厦B座26层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1.00-11.00提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第1-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第1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就2022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省商会大厦B座26层证券部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潘莱

  (2)联系电话:0931-8753001

  (3)传真:0931-8753001

  (4)电子邮箱:panlai@lzzhuangyuan.com

  (5)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省商会大厦B座26层证券部

  (6)邮编:730020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910”,投票简称为“庄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截至2023年5月18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庄园牧场”(002910)A股股票,作为“庄园牧场”(002910)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说明:1、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3年5月19日或之前填妥并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单位兹登记参加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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