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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土地 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控股股东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秧塘工业园1宗工业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为桂(2020)临桂区不动产权第0000173号),土地面积69,238.089平方米。 经双方协商确定以评估价格2,298.70万元作为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近日,上述不动产权证变更手续已完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为桂(2023)桂林市不动产权第0038653号,土地面积69,238㎡,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2023年4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0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88%,回购成交最高价为6.15元/股,最低价为5.78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10,841,76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5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4月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4月2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14%,回购成交最高价为5.96元/股,最低价为5.78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4,260,400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2023年4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0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88%,回购成交最高价为6.15元/股,最低价为5.78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10,841,76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全州福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州部件”)于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全州福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245001048

  发证时间:2022年12月19日

  有效期:三年

  本次全州部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系对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全州部件将连续三年(即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享受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全州部件2022年度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缴纳申报。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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