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3-034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3年5月1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的“聚合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15,553,230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为基数,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2.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6,581,731.5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股本基数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为准。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聚合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3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3年5月1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聚合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聚合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3年5月9日(含2023年5月9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1-82955559
咨询邮箱:jhsdm@jhspa6.com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5月0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