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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 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泉集团”)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地源先生,唐地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唐一林先生就特定期间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票事宜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在圣泉集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圣泉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未减持所持圣泉集团的股份。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在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票完成期间减持圣泉集团股份的计划;亦不存在在本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后六个月内减持所持圣泉集团股份的计划。

  3、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关联方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的,本人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圣泉集团所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9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23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对相关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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