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3-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6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9,590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5%,回购价格5.23元/股,回购资金总金额为 1,200,755.70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42,861,324 股变更为442,631,734股。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6月2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于 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14,59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上述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获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3 年5月4日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24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宣传栏在公司内部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年3月2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3月30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由58人调整至56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96.96万股调整为392.96万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数量不做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1年5月19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6月4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回购价格由5.43元/股调整为5.23元/股。

  7、2022年1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2年3月2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同时同意公司对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条件员工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并对公司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2年6月23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条件员工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3年1月17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6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9,590股(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5.23%,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5%)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为原授予价格经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即人民币5.23元/股。

  3、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200,755.70元,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4、验资及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已将限制性股票回购款1,200,755.70元支付至上述已离职的激励对象个人账户中,并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司农验字[2023]2200815007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5月4日完成办理。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42,861,324 股变更为442,631,734股。本次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1:若上表部分合计比例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一致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注3:本次变动后公司股本结构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数字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是公司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条件的员工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小,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六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