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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作宝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陈海山先生主持会议。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93,003,0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1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93,002,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9、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30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3%。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30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10、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3,003,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3,003,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3,003,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3,003,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3,003,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3,003,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为下属公司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3,003,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3,003,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3,003,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3,003,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3,003,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独立董事余兴喜

  表决结果:同意票93,003,0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12.02独立董事郑志刚

  表决结果:同意票93,003,0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12.03独立董事李勇

  表决结果:同意票93,003,0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非独立董事马振珠

  表决结果:同意票93,003,0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13.02非独立董事侯涤洋

  表决结果:同意票93,003,0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13.03非独立董事宋作宝

  表决结果:同意票93,003,0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13.04非独立董事孙祥云

  表决结果:同意票93,003,0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13.05非独立董事陈海山

  表决结果:同意票93,003,0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13.06非独立董事邹琼慧

  表决结果:同意票93,003,0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余兴喜先生、郑志刚先生、李勇先生获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马振珠先生、侯涤洋先生、宋作宝先生、孙祥云先生、陈海山先生、邹琼慧女士获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获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4.01非职工代表监事冯俊

  表决结果:同意票93,003,0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14.02非职工代表监事刘登林

  表决结果:同意票93,003,0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

  冯俊先生、刘登林先生获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刘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与冯俊先生、刘登林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张文亮律师和房明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工会于2023年3月25日召开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经表决,选举刘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刘楠女士与公司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6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楠女士,199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助理政工师。现任公司党群工作部党务专项主管。

  刘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刘楠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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