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3)。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5月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900,6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3年5月4日)的比例为0.03%,成交最低价为4.70元/股,成交最高价为4.7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263,82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1778 股票简称:晶科科技
债券代码:113048 债券简称:晶科转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二三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或提供的资料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编制。中信建投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建投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节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文核准,晶科科技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晶科科技于2021年4月23日公开发行3,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2,822.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177.64万元。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规模:本期可转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
(二)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1年4月23日至2027年4月22日。
(三)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四)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五)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第二节 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晶科科技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晶科科技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相关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新建项目事项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根据募投项目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清远项目)和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以下简称白水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相关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共计88,421.0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新项目,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约占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29.47%。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新项目名称及拟投入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二)项目变更具体原因
清远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为农光互补项目。根据当地复耕地验收工作的推进,清远项目原计划使用的部分地块性质被认定为复耕地;同时,随着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系列工作的推进,该项目部分地块的土地性质由原来的可利用地调整为基本农田、耕地。根据相关土地政策和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复耕地、基本农田、耕地等土地不能作为光伏项目建设用地,因此导致该项目可建设用地大幅缩减。公司调动多方资源积极寻找其他可用于本项目建设的土地,在地方政府的协调下目前虽找到意向地块,但土地租赁协议的签署工作尚需一定的时间,且该意向地块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此土地交付时间与实际可交付面积存在不确定性,预计短期内清远项目无法完成原计划建设规模。
白水项目位于陕西省渭南市,项目所在地周边没有满足本项目接入容量并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接入点(汇集站)。根据当地电网公司规划及白水项目的工期计划,本项目原计划接入附近的蒲白光伏升压站以实现并网发电,但由于该升压站还在筹建中且进度缓慢,白水项目开工建设后该升压站仍未开工建设。经协调当地发改委、电网公司等相关单位后,仍无法明确该升压站可投入使用的时间,为此,公司转而寻找周边的其他接入点。由于白水项目容量较大,周边无法找到可满足本项目接入容量并可匹配本项目工期要求的接入点,而其他区域的接入点距离远,将大幅增加外线施工成本,增加项目总投资,不具备经济可行性。考虑项目指标有效性及应当地发改委要求,白水项目于2021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但因一直未找到合适的接入点,目前尚未取得接入批复。考虑到项目建成后无法并网发电的风险,公司在完成部分升压站工程建设及50MW的光伏场区施工后,未再继续推进建设,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199.96万元。
(三)新建项目情况
1、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建德市三都镇,公司拟在上述地点投资新建70MW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拟结合当地环境特点,采用“农光互补”开发方式,预计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28,800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投入28,029.41万元。本次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总额中的16,000.00万元将用于本项目的资本性支出,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达产后,公司将年均增加收入约2,757.66万元,年均增加净利润约1,034.1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约为6.18%(税后),投资回收期13.13年(税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4)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建德市晶旺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5)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本项目已取得由建德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10-330182-04-01-137603),已签署土地租赁协议。本项目正在办理环评手续,后续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办理需要的合规手续。
2、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海南州共和县,公司拟在上述地点投资新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本项目交流侧容量为200MW,按1:1.25容配比进行建设,即实际建设容量为250MW,预计项目建设期为15个月。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95,814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投入93,205.96万元。本次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总额中的72,421.08万元将用于本项目的资本性支出,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达产后,公司将年均增加收入约9,366.50万元,年均增加净利润约3,984.18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约为6.78%(税后),投资回收期13.27年(税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4)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海南州晶亮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5)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本项目已取得由海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登记表》(项目代码:2301-632500-04-01-681748),已签署土地相关使用协议。本项目正在办理环评手续,后续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办理需要的合规手续。
(四)风险提示
根据《公告》,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此外,新募投项目中的部分建设项目尚需按照相关法规办理环评、土地、施工许可等手续。预计新项目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但取得的具体时间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项目施工进度和并网时间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募集说明书》,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晶科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管理办法》《受托管理协议》等有关规定及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将持续关注本次可转债后续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晶科转债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9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
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3年4月2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4月2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二、2023年4月2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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