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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ST紫鑫     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紫鑫药业”)于2020年6月1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2021年4月24日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021年6月9日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2021年6月29日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5);2021年7月14日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2021年8月7日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2021年9月15日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2021年10月26日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2021年11月25日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2);2021年12月2日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3);2022 年1月21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2022年5月13日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2022年8月13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2022年12月31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2023年3月1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上述公告已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

  经公司财务部门统计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生新增及减少债务逾期情况。具体如下:

  一、新增债务逾期情况

  

  新增部份为按合同约定已过到期日,公司尚未偿还或办理展期的银行借款。

  二、减少债务逾期情况

  

  减少部份为前期已逾期,目前已与银行办理完展期手续,转为正常借款的银行借款。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逾期债务金额合计约为:259,308.3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65.5%,占总资产的25.15%。明细如下:

  

  注:上表中的逾期本金,均不包含尚未支付的利息以及因逾期可能产生的违约金和罚息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因债务逾期,公司会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对部分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可能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风险,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不排除公司主要账户被查封的可能性,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

  2、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和解方案,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部分偿还等方式;同时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等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妥善处理相关银行贷款逾期事项。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ST紫鑫  公告编号:2023-049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控股股东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立案告知书》( 编号:证监立案字 0 202023003 号)。 因涉嫌限制期交易紫鑫药业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立案 。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宜相关进度, 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9 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ST紫鑫     公告编号:2023-048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叠加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三)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 2023 年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七)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2022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已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5月 9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二、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仍为“*ST 紫鑫”

  3、证券代码:无变动,仍为“002118”

  4、实行叠加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3 年 5 月 9日(星期二)。

  5、实行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三、实施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431-81916633

  2、传真:0431-88698366

  3、电子信箱: zixin@zxpc.cn

  4、办公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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