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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培利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董事长王培利先生对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等事项作出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补选陈俊超先生、王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补选申宇先生、应千伟先生、董大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王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张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张强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3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2)。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42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3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中,议案8涉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10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1、议案12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12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本次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2、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张婉  杨天天

  2、联系电话:028-85003688    传真:028-85003588

  3、工作邮箱:zqb@cdlq.com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委托授权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8

  2、投票简称:成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总票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未填报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41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左宇柯女士、非独立董事张强军先生、董事会秘书黄振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左宇柯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张强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黄振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左宇柯女士、黄振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张强军先生经董事会聘任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强军先生、黄振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左宇柯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辞职后其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左宇柯女士、张强军先生、黄振华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左宇柯女士、张强军先生、黄振华先生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天霞女士、姚永妥先生、薛小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天霞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姚永妥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薛小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李天霞女士、姚永妥先生、薛小强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天霞女士、姚永妥先生、薛小强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李天霞女士、姚永妥先生、薛小强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天霞女士、姚永妥先生、薛小强先生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完成前,上述人员仍将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委员的职责。

  三、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陈俊超先生、王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并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陈俊超先生、王超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董事职务。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申宇先生、应千伟先生、董大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并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申宇先生、应千伟先生、董大勇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申宇先生、董大勇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王超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张婉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强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王超先生、张强军先生具备担任上述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婉女士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8-85003688

  联系传真:028-85003588

  电子邮箱:zqb@cdl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九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俊超先生,1989年9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陈俊超先生现任深圳经世瑞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深圳凯利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部门副经理等。陈俊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俊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陈俊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超先生,1990年12月生,中国国籍,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税务师。王超先生曾任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招投标管理部部长,四川金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中江县金仓化工原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王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婉女士,1989年4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律师。张婉女士现任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副总裁、四川腾盾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监等。张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申宇先生,1983年7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教授。申宇先生现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双语中心负责人。申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申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申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应千伟先生,1981 年9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九三学社成都市委委员,教授。应千伟先生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与金融系主任、教授。应千伟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应千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应千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大勇先生,1972年3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教授。董大勇先生现任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与财务学系系主任、教授。董大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董大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董大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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