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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 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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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3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万丰股份

  (二)扩位简称:浙江万丰股份

  (三)股票代码:603172

  (四)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3,338.00万股

  (五)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3,338.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新股上市初期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13,338万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3,270.9595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4.52%。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相对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截至2023年4月2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7.42倍。

  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0.23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公司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联系方式

  发行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杏英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新二村

  电话:0575-85668072

  联系人:陈昌文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层、15层

  电话:010-66555305

  保荐代表人:张崇军、张维杰

  发行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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