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电科芯片 公告编号:2023-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9日
● 现场会议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23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
至2023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议案7、8、9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就议案6、7、8、9、10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电科芯片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核心技术研发投资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09:00-17:00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 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 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 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 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 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 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 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 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电子邮件到 达时间应不迟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 17 时)。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2、其他有关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
联系人:陈国斌
联系电话:023-65860877
电子邮箱:cetc600877@163.com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36号附2号西永微电园研发楼3期6栋3层
邮政编码:401331
特此公告。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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