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ST太安”)的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太安堂集团 ”)通过间接划转款项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司自2022年9月2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因公司2022年度业绩下滑,未来一年仍面临业绩继续下滑与巨额偿债风险;公司子公司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爱多”)与多家供应商偿债诉讼,康爱多无力履约,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未能对子公司康爱多期末存货与起初存货实施有效的监盘程序,导致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410090号),自2023年5月5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占用公司资金4.57亿元,导致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因2022年被中兴华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5月9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被叠加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股票简称:无变更,仍为“*ST太安” ;

  3、证券代码:无变更,仍为“002433” ;

  4、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3年5月9日;

  5、被叠加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6、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2022年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会计师注意到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或者多项缺陷的组合,认为公司管理层未能对资金管理、存货管理实施有效管控等,具体重大缺陷如下:

  1、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资金占用4.57亿元(其他应收款原值4.57亿元,计提坏账准备0.63亿元),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尚未全部归还。

  2、无法对子公司康爱多期初、期末存货实施有效的监盘程序

  太安堂子公司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爱多”)的存货2022年度期末、期初余额分别为4.97亿元、4.94亿元,我们未能实施有效的监盘程序。

  该情形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8.1 条第(四)项的规定,叠加“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3年5月8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太安”,证券代码仍为002433,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三、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1、严格执行《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防止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的再次发生。同时,根据《企业内控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内控运行程序,强化资金使用及担保的管理制度。

  2、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对疑似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项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3、大力推广直通内审部门和监事会的举报渠道,以此强化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关键人员违规行为的监督力度,增强对相关人员的监督压力。

  4、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全力采取资产处置、股权合作、对外借款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履行还款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利益,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营,保障上市公司业绩稳健恢复,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及时披露 上 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 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

  五、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4-88116066-188

  电子邮箱:t-a-t@163.com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揭阳路28号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九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