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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巨万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因公司委托研制业务不断扩大,涉及领域持续拓宽,根据公司委托研制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结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对委托研制业务收入确认方法进行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张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收入确认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2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谨慎性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委托研制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结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公司委托研制业务,由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调整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从公告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二)会计政策变更审议情况

  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说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目前,根据公司委托研制业务的变化情况,经公司审慎讨论,认为将委托研制业务,由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调整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使得会计信息更具可靠性、相关性,更符合当前实际情况及审慎性原则。

  (二)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内容

  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的委托研制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研制任务验收前,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研制任务验收时,以合同金额与累计已确认的收入之间的差额在验收当期确认收入。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的委托研制业务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将按照时点法确认收入,即公司的委托研制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提交相应服务成果并通过验收,技术成果的风险和报酬以及控制权已转移至客户并取得客户验收报告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以合同金额在验收当期确认收入。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极小,对2020年-2022年及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1、对2023年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2、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3、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4、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基于收入确认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收入确认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根据我们执行的审核程序,我们未发现专项说明所载信息与我们执行审核工作中所获取的相关资料和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未发现专项说明的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中的编制要求存在重大不符之处。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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