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Ceyuan HK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策源创投”)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从13,858,540股变动至11,978,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7.49%减少至6.48%,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5月8日收到股东策源创投发来的《关于累计减持达到1%的告知函》,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本公告中数据之间的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的尾数差异。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的集中竞价交易部分为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系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