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3-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胡煜鐄先生于2023年1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3002号),因其涉嫌短线交易“甘化科工”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2023-05)。
2023年5月6日,公司接董事长胡煜鐄先生通知,获悉其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9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胡煜鐄涉嫌短线交易“甘化科工”股票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作出行政处罚的违法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你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胡煜鐄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胡煜鐄自2021年6月17日至今担任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化科工)董事长。胡成中系胡煜鐄父亲,控制“胡成中”国泰君安证券账户,并委托工作人员执行该账户部分具体交易操作。
截至2022年9月5日,胡成中持有“甘化科工”股票6,350,000股,均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买入的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2022年9月6日,“胡成中”国泰君安证券账户卖出“甘化科工”股票100,000股,成交金额1,350,200元。2022年9月7日,“胡成中”国泰君安证券账户买入“甘化科工”股票100,000股,成交金额1,295,000元。
以上事实,有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料、上市公司公告文件、相关当事人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局认为,胡煜鐄作为甘化科工董事长,其父亲胡成中将其持有“甘化科工”股票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拟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对胡煜鐄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作出的处罚决定,你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你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被处罚主体为公司董事长胡煜鐄先生个人,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9号)。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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