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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公司将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年5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新大地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孙公司Prime-Line Products Company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孙公司Shop-Vac USA,LLC提供担保的议案》、《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年5月)》。同日,公司控股股东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控股”)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经核查,巨星控股现持有公司股份452,305,8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61%,具备提案资格,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对《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进行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同一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及编码情况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22日、2023年5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议案15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是指除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 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10019

  传真号码:0571-81601088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71-81601076

  联系人:陆海栋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4,投票简称:巨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附注:

  1、 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董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在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新大地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苏州市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大地”)业务发展,同意为苏州新大地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Arrow Fastener Co., LLC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孙公司Arrow Fastener Co., LLC(以下简称“Arrow”)业务发展,同意为Arrow向Citibank N.A.申请贸易融资授信和短期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1000万美元,担保期限自每份备用信用证或保函开立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Prime-Line Products Company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孙公司Prime-Line Products Company(以下简称“PLP”)业务发展,同意为PLP向Citibank N.A.申请贸易融资授信和短期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750万美元,担保期限自每份备用信用证或保函开立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Shop-Vac USA,LLC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孙公司Shop-Vac USA,LLC(以下简称“Shop-Vac”)业务发展,同意为Shop-Vac向Citibank N.A.申请贸易融资授信和短期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1000万美元,担保期限自每份备用信用证或保函开立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年5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附件。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星科技”)拟为控股子公司苏州市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大地”)向银行申请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Arrow Fastener Co., LLC(以下简称“Arrow”)、Prime-Line Products Company(以下简称“PLP”)、Shop-Vac USA,LLC(以下简称“Shop-Vac”)向Citibank N.A.申请贸易融资授信和短期贷款提供担保, Arrow担保额度为1000万美元,PLP担保额度为750万美元,Shop-Vac 担保额度为1000万美元,担保期限均自每份备用信用证或保函开立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以与银行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新大地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孙公司Arrow Fastener Co., LLC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孙公司Prime-Line Products Company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孙公司Shop-Vac USA,LLC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为全资孙公司Arrow Fastener Co., LLC提供担保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对外担保文件。

  苏州新大地、Shop-Vac、PLP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新大地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孙公司Prime-Line Products Company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孙公司Shop-Vac USA,LLC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对外担保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新大地

  公司名称:苏州市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高阳路99号1幢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04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曹志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五金工具及配件、电动工具、机电产品、水暖配件、铝塑管、塑料管及配件;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搪瓷制品制造;搪瓷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0%,自然人曹志祥持股40%,苏州新大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苏州新大地少数股东曹志祥将按出资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被担保方苏州新大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Arrow

  公司名称:Arrow Fastener Co., LLC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31日

  地址:271 Mayhill Street Saddle Brook, NJ 07663,USA

  主营业务:设计、生产和分销各类手动、电动、气动和锂电池动力的U型钉、钉子、铆钉等紧固工具射钉枪和相关配件耗材。

  股权结构:Arrow为巨星科技全资孙公司。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被担保方Arrow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PLP

  公司名称:Prime-Line Products Company

  成立日期:1978年8月7日

  注册地点:26950 San Bernardino Ave. Rediands, CA 92374,USA

  主营业务:门窗五金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PLP为巨星科技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被担保方PLP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Shop-Vac

  公司名称:Shop-Vac USA,LLC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6日

  注册地点:1209 Orange Street, City of Wilmington, Country of Castle, Delaware 19801, USA

  主营业务:吸尘器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Shop-Vac为巨星科技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被担保方Shop-Vac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一)本次对控股子公司苏州新大地的担保系满足其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苏州新大地主营业务持续发展。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且少数股东曹志祥将按出资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少数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1.Arrow、PLP、Shop-Vac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向花旗银行申请贸易融资授信。公司为Arrow、PLP、Shop-Vac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系满足其业务开展产生的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主营业务持续发展。

  2.Arrow、PLP、Shop-Vac均系公司全资孙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少数股东利益的情形。

  3.Arrow、PLP、Shop-Vac未提供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3年4月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14,565.61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8.55%。上述担保皆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不涉及对第三方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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