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要求,公司对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少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更正将影响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当期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等数据,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总资产减少19,037,588.87元,总负债减少19,035,101.7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减少2,487.11元。
一、概述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了《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经自查,因财务人员核算疏忽及对财务报表追溯调整的口径的理解错误导致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四、季度财务报表”之“(二)财务报表”之“合并资产负债表”部分数据错误,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在接受客户晶圆或芯片进行加工时,少量客户采用先将相关晶圆或芯片以正常交易方式出售给公司,再由公司完成封装测试等工序形成成品后,再销售给客户,双方约定,公司对该晶圆或芯片没有处置权,也不承担晶圆或芯片价格涨跌的风险,只能全部销售给对应的客户。按收入确认准则,公司对该晶圆或芯片采用净额法核算。本次季报编制中,由于财务人员核算疏忽,仅对成品及出库产品进行了净额法核算,对相关科目进行了冲抵,对应该进行抵消的在原材料仓的晶圆及芯片以及在生产线上的晶圆或芯片在产品没有抵消,导致存货与应付账款同时增加19,065,076.33元。
2、根据财政部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并根据准则解释要求,确认租赁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相应调整本期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由于财务人员核算疏忽,在编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时,没有对期初调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滚动调整,导致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少计27,487.46元,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少计29,974.57元,期末未分配利润多计2,487.11元。
3、公司在财务报表追溯调整的口径上存在理解错误,公司追溯调整的是2023年1月1日,则“4.2.合并资产负债表&4.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2022年12月31日”应填写追溯调整前的数据。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要求,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更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更正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需要进行更正,总资产减少19,037,588.87元,总负债减少19,035,101.7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减少2,487.11元。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一)对《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一、主要财务数据”之“(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更正: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对《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四、季度财务报表”之“(二)财务报表”之“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更正:
更正前:
“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梁大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佳贤
”
更正后:
“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梁大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佳贤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公司更新后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要求,公司对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财务 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 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全体监事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
五、其他说明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核算、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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