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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3-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前财产保全阶段

  ● 子公司和孙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查封、冻结民生智能、桑锐电子、孟繁鼎名下土地使用权、房产、股权、银行存款及应收账款合计价值6,000万元财产。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目前,该案件正处于诉前财产保全阶段,申请人尚未对本次纠纷事项提起法律诉讼。公司持有桑锐电子50.01%的股权属于公司合法财产,公司认为无权冻结该部分股权,冻结该部分股权侵害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委托律师申请复议,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正积极督促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就本次借款合同纠纷问题与铁岭银行沟通解决方案,后续将进一步通过协助其业务开展、应收账款回款等方式促进其现金流健康和稳定经营。

  ● 风险提示:公司于近期披露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等相关公告,拟向控股股东转让持有的桑锐电子50.01%股权,本次诉前财产保全使桑锐电子全部股权处于冻结状态,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转让发生延期交割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5月9日收到调兵山市人民法院送达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和《民事裁定书》,因借款合同纠纷,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兵山支行(以下简称“铁岭银行”)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了控股子公司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锐电子”)及其全资子公司辽宁民生智能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智能”)、孟繁鼎名下土地使用权、房产、股权、银行存款及应收账款合计价值6,000万元财产。

  各方当事人如下:

  申请人: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兵山支行

  被申请人1:辽宁民生智能仪表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2: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3:孟繁鼎

  二、事实及请求

  (一)申请人主张的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22年9月13日与民生智能签订了《融资额度协议》,融资敞口额度564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2022年9月13日至2025年9月12日,抵押物为民生智能以其名下土地使用权一宗及地上房产四处,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并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为此笔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申请人对上述不动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质押物为民生智能对182家公司的应收账款,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并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为此笔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申请人对上述应收账款的收益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桑锐电子、孟繁鼎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上述两名被申请人为此笔融资提供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

  在此融资额度协议项下,申请人于2022年9月15日与民生智能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5640万元,期限2022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2日。申请人于2022年9月29日将5640万元信贷资金发放至民生智能的银行账户中,被申请人按约定偿还贷款利息至2022年11月20日后开始欠息,现此笔融资目前已欠息,截至2023年4月20日,尚欠贷款本金为5640万元,累计拖欠贷款利息1,939,837.19元,本息合计为58,339,837.19元。根据已签订的《融资额度协议》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上述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违约,现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价值6000万元的资产进行保全。

  (二)调兵山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法院认为申请人铁岭银行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及担保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如下:

  1、查封民生智能名下土地使用权、房产,明细如下:

  (1)土地使用权1宗;

  (2)综合用房1处;

  (3)办公用房1处;

  (4)车间2处。

  2、查封民生智能与182家公司的应收账款;

  3、冻结民生智能在铁岭银行的存款10万元;

  4、冻结桑锐电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支行的存款10万元;

  5、冻结桑锐电子全部股权。

  申请人应当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如起诉,本次保全期限为一年,如需继续保全,申请人应当在本裁定期限届满前7日内,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5日内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该案件正处于诉前财产保全阶段,申请人尚未对本次纠纷事项提起法律诉讼。桑锐电子的股权属于公司财产,公司持有桑锐电子50.01%的股权属于公司合法财产,公司认为无权冻结该部分股权,冻结该部分股权侵害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委托律师申请复议,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正积极督促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就本次借款合同纠纷问题与铁岭银行沟通解决方案,后续将进一步通过协助其业务开展、应收账款回款等方式促进其现金流健康和稳定经营。

  公司于近期披露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等相关公告,拟向控股股东转让持有的桑锐电子50.01%股权,本次诉前财产保全使桑锐电子全部股权处于冻结状态,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转让发生延期交割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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