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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3-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28.9414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027,200股,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股本总额4,280.00万股的2.40%。

  3、授予价格(调整后):29.75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97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1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值定比2021年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A)或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定比2021年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计算方式为自2022年度起各年度营业收入之和,例如:2022年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为2022年营业收入值,2023年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为2022年度与2023年度营业收入之和,以此类推。

  2)本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1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值定比2021年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A)或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定比2021年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计算方式为自2022年度起各年度营业收入之和,例如:2022年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为2022年营业收入值,2023年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为2022年度与2023年度营业收入之和。

  3)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的确定规则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公司层面实际归属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公司当年计划归属数量。各归属期内,按照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确定实际可归属数量,根据公司层面考核结果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作废失效。

  (3)业务单元层面的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对首次授予的第二类激励对象设置智能驾驶数据业务单元层面考核,该业务单元层面的具体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执行。业务单元层面考核目标如下:

  

  业务单元层面实际归属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公司当年计划归属数量×业务单元层面归属比例。各归属期内,第二类激励对象按照智能驾驶数据业务单元层面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确定实际可归属数量,根据智能驾驶数据业务单元层面考核结果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作废失效。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五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第一类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第二类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业务单元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作废失效处

  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天瑞声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蔷薇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4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天瑞声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3)。

  4、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天瑞声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5、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7日,以29.7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1.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进入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6日,因此,本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5月6日后首个交易日,即2023年5月8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8.9414万股。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81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三) 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8.9414万股。

  三、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年5月6日

  2、归属人数:81人;

  3、归属数量:28.9414万股;

  4、归属价格(调整后):29.7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拟归属的8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28.9414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 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海天瑞声及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 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3-035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天瑞声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蔷薇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4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天瑞声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3)。

  4、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天瑞声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5、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7日,以29.7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1.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同时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部分归属,其中5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为C,个人层面部分归属,其余76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为B及B以上,个人层面全部归属,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共计9.51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做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9.51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海天瑞声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3-036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8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8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贺琳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8.9414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海天瑞声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同时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部分归属,其中5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为C,个人层面部分归属,其余76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为B及B以上,个人层面全部归属,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共计9.51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海天瑞声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3-037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8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8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小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8.9414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同时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部分归属,其中5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为C,个人层面部分归属,其余76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为B及B以上,个人层面全部归属,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共计9.51万股。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9.51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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