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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3-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或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9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9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50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3,116,416,220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1,104,641,8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44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39,646,7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73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364,995,0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7120%。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04,200,9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243,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197,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193,2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339%;反对24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57%;弃权19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04%。

  (二)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04,200,9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243,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197,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193,2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339%;反对24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57%;弃权19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04%。

  (三)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04,200,9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243,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197,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193,2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339%;反对24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57%;弃权19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04%。

  (四)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04,200,9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243,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197,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193,2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339%;反对24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57%;弃权19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04%。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4,390,02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2%;反对247,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弃权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382,3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487%;反对24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98%;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综合授信申请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3,496,6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3%;反对1,141,1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3%;弃权4,0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489,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544%;反对1,141,1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241%;弃权4,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3,380,4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8%;反对1,257,3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8%;弃权4,0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372,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308%;反对1,257,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477%;弃权4,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3,380,4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8%;反对1,257,3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8%;弃权4,0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372,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308%;反对1,257,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477%;弃权4,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8,579,2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024%;反对16,411,8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65%;弃权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1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045%;反对16,411,8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741%;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3,850,01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62%;反对1,141,1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7%;弃权4,0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489,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544%;反对1,141,1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241%;弃权4,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4,754,39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0%;反对236,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9%;弃权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393,3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78%;反对2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8%;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公司5%以上持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8,044,52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232,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弃权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397,8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319%;反对2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66%;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3-035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福建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福建证监局、福建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3年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6:00至17: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一季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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