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ST美盛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盛文化”)股票(股票简称:*ST美盛,股票代码:002699)交易价格于2023年5月5日、5月8日、5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5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公司近期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 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四)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主动买卖公司股票;
(五) 公司2022年度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股票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六) 公司2022年度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存在违规占用资金余额为76,991.45万元。根据《深圳证券股票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一)(四)项,9.8.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七)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赵小强先生于2022年6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赵小强先生立案。在立案期间,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 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九)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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