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3-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7日(星期三) 下午 13:00-14: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0日(星期三) 至05月1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l@starrypharm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8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17日下午13:00-14:3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7日 下午 13:00-14: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胡健
总经理:沈伟艺
董事会秘书:孙超
财务负责人:郭军锋
独立董事:沈文文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7日下午13:00-14: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0日(星期三)至05月1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l@starrypharma.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孙超
电话:15066302597
邮箱:sunchao@starrypharm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3-035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3年4月16日及2023年5月9日,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2022年度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845,700.75元,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为-79,991,391.72元;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比2019年净利润增长-146.96%。故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399,938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306,488股,预留授予部分93,450股。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42,914,439股变更为342,514,501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前述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其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取邮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5月10日起45天内
2.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17306
联系电话:0576-87718605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3-037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健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孙超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财务负责人郭军锋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对外捐赠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 议案名称: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5、 议案名称:关于追认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表决通过,其中议案6、8、9、15、16、17、18、19、20、21、22、23、24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其中议案16、18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以下为每个子议案逐项表决的结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寰、王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 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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