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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如下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予以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依法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应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为维持会议秩序,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股东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一、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5)。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7日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无锡市新东安路35号董事会办公室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

  (五)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无锡航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2022年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编制了《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本报告已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一附件: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航亚科技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二、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一) 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44,240万元,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44,123万元,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所有者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95,756万元,主要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五、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基于2022年工作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本报告已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

  议案二附件: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行,认真研究部署公司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董事会2022年度重点工作及2023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去年开展的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规范化治理

  2022年,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于2022年5月18日完成新一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二)加快专业化战略落地,有效抓住市场机遇

  2022年,国际航空发动机市场强劲复苏,国内航空发动机零部件需求稳定增长,在比较有利的市场环境下,董事会积极推动贯彻执行公司专业化战略。

  通过定期董事会会议及季度召开的战略分析会,研究国内外行业发展趋势、风险与机会,根据外部环境和内部经营要素探究战略落地实施路径,科学谋划战略定位、主要发展目标和市场产品结构。

  具体举措有:减少承接新品试制研制任务,使之保持合理比重,重点承接批产或有较大批产前景的零部件业务,提升批产/类批产产品业务比重,平衡好公司的当前利益和中长期利益。

  稳步提升核心业务-压气机叶片的专业化水平;调整优化转动件-结构件业务结构,加强与中国航发系统内主制造商的战略协同合作,实现了批产与科研生产业务比重的持续优化。

  (三)推动组织变革改进基础管理

  引入外部组织运营管理咨询团队,辅导助推公司组织变革。进行系统性的管理诊断和管理分析,从战略层面梳理并明确经营目标;从组织层面优化管理架构;在人力资源层面搭建人才梯队;改进健全业绩考核激励体系等等,逐步改善内部经营秩序并取得了一些成效。

  (四)资源能力建设

  ★ 无锡三期

  三期项目(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产能扩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去年底已完成主体工程,计划今年上半年新的压气机叶片(年产能60万片)车间投入使用,大幅提升公司的压气机叶片产能。

  ★ 贵州航亚

  2022年5月28日投产运营,董事会通过委派执行董事、重要高级管理人员、资源有效共享等方式,全力支持子公司各项业务工作并加强监管,督促建立有效的管理控制体系,满足其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需求。小荷已露尖尖角,新组建的年轻团队已形成了一定的战斗力,去年产品合格率和交付及时性赢得了客户的充分肯定。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履行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审批决策程序,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召开股东大会1次为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提案、召集、出席、议事及表决程序均按照《公司法》《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具体情况如下: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及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2022年度共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充分发挥专业和信息方面的优势,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决策更加科学有效。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共参加董事会会议5次,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1次,就公司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项涵盖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续聘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发挥了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与流程,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水平,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恪守市场规则,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和披露信息。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专线电话、E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在定期报告发布后积极举办业绩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和解读,按规范执行公司调研、电话咨询等各类投资者关系事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2023年重点工作

  (一)有效发挥董事会的核心作用,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2023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要求,改进完善董事会运作规范,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规范和可靠。

  建立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来公司实地调研、了解情况的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董事的作用,规范运作各专业委员会,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建立董事会成员和高管层良好的沟通机制,有效发挥董事会在公司财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和控制作用。

  (二)进一步提升战略引领和管控能力

  重点解决好发展阶段的突出矛盾,继续优化管理体系,建立战略落地与其他业务的联动机制,将战略规划与投资、业绩考核等紧密衔接,将执行情况与各类考核、评价挂钩,增强规划权威性和约束力。

  (三)资源能力建设

  ★ 继续稳步推进三期建设。全部建成后,除了新的叶片车间外,还新增现代化的整体叶盘专用车间,部分特种工艺具备内部配套能力,产能不足的问题得到阶段性的解决,科研等方面的条件将显著改善。

  ★ 2023年贵州航亚将启动二期投资,增加资源投入提升能力,有力支撑业务拓展与经济效益的提升,努力满足黎阳公司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2022年度工作中,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结合2022年实际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编制了《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报告已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2022年度的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独立的监督,较好的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进程,现向股东提交《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本报告已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四附件: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在报告期内,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2022年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审议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2022年依法运作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公司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公司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内控体系建设,提升企业风险防范和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检查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按照《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四) 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相关关联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公司内控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六)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等的规定,从多方面进行了规范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证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平等知情权。公司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监事会将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依法出席、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完善公司治理及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监督作用,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致力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二)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实施监督,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确保资金合规使用。

  (三)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履职能力的建设和提升,将进一步加强监事会成员在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监事会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五: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6,866,645.55元,其中2022年度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20,062,196.03元。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资金需求及可持续发展的利润分配原则,综合考量业务市场环境、内部能力提升、经营情况及盈利水平等,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2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一方面,强劲的市场需求拉动,对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产能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目前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必须立足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积极把握需求快速增长的机遇,聚焦核心业务,提高经营规模,加快无锡和贵阳两个厂区的能力建设,推动内部经营突出问题的有效改进,快速提升工程化和产业化能级,为未来的发展做好资源和能力储备。

  另一方面,公司2021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838,260.8元(含税),当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06.46%,占2020、2021、2022年度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74.37%,公司始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2022年度,在综合考量公司所处业务市场环境、自身发展阶段及需求、盈利能力及现金流状况等方面,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已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对公司2022年的经营情况予以说明。

  本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在总结2022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3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审慎预测2023年度财务预算情况,编制了《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本报告已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七附件: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3年度经营计划,综合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况,以经审计的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经公司分析研究,编制了2023年度的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期

  本预算编制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预算编报范围

  本预算与2022年决算报表合并范围一致。

  四、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遵循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需求无重大变化;

  3、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材料价格、公司的主要产品价格能在预算价格的合理范围内波动;

  4、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的各项经营工作及计划能够顺利执行;

  6、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2023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1、收入目标: 2023年预计全年营业收入增速达30%以上;

  2、利润目标: 4000万元以上。

  六、完成2023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1、加强公司成本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提升公司整体效益;

  2、有效地利用企业资源,确保企业效益最大化;

  3、规范全面预算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4、规范预算管理的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

  5、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七、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领取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年。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和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1、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和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

  董事、监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履职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六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项下业务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保函、外汇套期保值等。前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公司已以一期自有房产及土地为公司二期项目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用于抵押的相关资产情况如下:

  

  同时公司已以原值为0.5亿元的设备为二期项目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十: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对2022年度股东大会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本议案已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公司关联股东严奇、邵燃、阮仕海、朱国有、沈稚辉、齐向华、黄勤、朱宏大、井鸿翔、张广易、庞韵华、丁立、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华航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对于本议案回避表决。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议案十一:  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我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

  鉴于公司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贯保持的良好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地为股东服务,公司拟续聘请其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本议案已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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