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同时为向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经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一致,我公司旗下通过平安银行代销的基金均开通定期定额投资(“滚动持有类”、“定开类”产品除外)。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限制
投资者可以与平安银行约定基金的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在各基金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累计申购限额(如有)详见各基金的相关公告。
(二)定期定额投资费率
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流程
投资人可在平安银行办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办理程序及交易规则遵循平安银行的相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平安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四)各基金的申购费率、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及详细情况请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
公司网站:http://bank.pingan.com/
(二)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00-96326
公司网站:www.hffunds.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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