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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后)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独立董事刘锦超、应千伟、毛坚毅将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22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上述议案7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9将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进行投票表决。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有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5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24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琳、李大江

  电话号码:0813-4736870

  传真号码:0813-4736870

  电子邮箱:hxny@cwpc.com.cn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4300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30,投票简称:华西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制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对提案9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A、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和9∶30—11∶30 ,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股东大会召开的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在非累计投票提案议案选项中,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选项栏内划“√”;同意、反对或弃权仅能选其中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则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若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意见,则视为被委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可网上下载、复印有效;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5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4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参加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意见,董事会提名补选蒋聪敏先生、王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其他董事一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根据本次董事会议案情况,为提高效率、让补选董事尽快就任履职,经控股股东黎仁超先生提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一项临时提案,具体如下:

  临时提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补选蒋聪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补选王昊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日

  附件资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蒋聪敏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22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设计院院长。2023年4月起,任公司技术总监。

  2013年3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公司工程部副部长、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院长兼总工程师;2020年12月至2022年8月,任陕西南洋镁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993年7月至2003年6月,历任四川省电力设计院热机主设、广东省电力设计院热机主任设计工程师、四川省电力设计院设计总工程师、四川省电力设计咨询公司热机主设。2003年7月至2013年3月,历任中电投远达环保公司设计部副经理、成都昊为环境公司总工程师、成都昊特新能源公司设总/方案经理。

  蒋聪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也不存在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王昊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2019年10月起至今,任黔西华西医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9月起,任自贡华西综保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4月起,任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4年5月至2014年9月,历任公司重容分厂总调度、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重容分厂厂长。2014年9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政府公共事业部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9年10月,任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也不存在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6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前述通知,公司定于 2023年 5月26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2023 年 5月 10日,公司控股股东黎仁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4,275,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7%)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建议》,具体如下:

  临时提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补选蒋聪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补选王昊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条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经核查,上述临时提案内容未超出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经 2023 年 5 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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