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3-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出具的《关于对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2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董事会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以及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对《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落实和回复。鉴于《关注函》中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且需律师、审计机构发表意见。现因公司内部审核以及律师和审计机构发表意见履行程序的时间需要,为确保公司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在2023年5月17日前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此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回复工作。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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