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6,000,002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0股。
● 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1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6号),本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3,333,400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333,333,400股,并于2021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69,116,612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份总数的72.6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4,216,788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份总数的27.3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共涉及1个账户,对应股份数量16,000,0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5月1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份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电气风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电气风电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6,000,002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1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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