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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6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袁正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以书面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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