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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全资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同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舟生物”)增资人民币1,900万元,并通过同舟生物与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负责土地招拍挂及厂房建设,投资建设年产2亿份诊断试剂研发及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

  近日,就上述投资建设项目用地,同舟生物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918万元竞拍取得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编号:临平政工出【2013】13号),并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正式签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证书》(以下简称“《公证书》”)。

  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公证书》主要内容

  出让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受让人:杭州同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出让宗地编号:临平政工出【2013】13号

  出让宗地位置:东至宁丰路、南至临平大道绿化带、西至河道绿化带、北至规划支路。

  出让宗地面积:21,301平方米

  出让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出让年限:50年

  出让价款:1,918万元人民币

  三、签署《公证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同舟生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与实际经营发展需

  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建成达产后,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整体生产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和抗周期性波动风险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应的投资规划周期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国家法律法规变动或行业政策等发生调整,可能影响合同的履行,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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