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7日以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正川永成研发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邓勇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提名陈激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附件:陈激洋先生简历
陈激洋: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至2014年,任职陆逊梯卡华宏(东莞)眼镜有限公司工业工程师、生产主管;2015年至2017年,任百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经理;2017年至2019年任重庆亚美欧眼镜有限公司精益生产经理;2019年至至今,历任正川股份瓶盖分厂生产经理、厂长、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3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邓秋晗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65%股份的股东邓秋晗,在2023年5月1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5号附33号正川永成研发楼三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
至2023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第1-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披露;第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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