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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 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ST粤泰            编号:临2023—02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3年5月12日收盘价为0.95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第一款的规定: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公司股票2023年5月12日收盘价为0.95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第一款的规定: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交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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