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3-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高科”)于2023年5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位,实际出席董事6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子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以下9位人士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拟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非独立董事:聂志强、兰涛、张鹏、王进超、李芳芳、周锟
独立董事:韩斌、张博、黄震(其中张博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候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核。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之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职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聂志强,男,1979年出生,硕士。现任平安银行战略发展部董事总经理,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珠海越亚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方正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方正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曾任海尔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CFO、IDG资本联席CFO、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青岛办公室主管合伙人及审计业务合伙人。聂志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持有中国高科股票。
兰涛,男,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务,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高科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科江苏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柳州市英腾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董事长,英腾智库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柳州英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会议召开日,兰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50,13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50%;兰涛先生的配偶及一致行动人童喜林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4,3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4%。兰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童喜林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合计3,204,43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55%。兰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鹏,男,1982年出生,本科。现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人力部负责人,曾任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电商部总经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业务部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未持有中国高科股票。张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进超,男,1975年出生,硕士。现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企划运营部负责人,曾任平安国际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慧法律事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副总经理、稽核监察部副总经理,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咨询服务部高级总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金融审计服务部经理。未持有中国高科股票。王进超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芳芳,女,1980年出生,博士。现任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金部负责人。曾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中心副总经理,平安普惠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中国高科股票。李芳芳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周锟,男,1984年出生,硕士。现任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市场管理部负责人、金融业务板块负责人、投资银行与融资平台部负责人,陆金所财富云中心产品解决方案团队总监、资产管理部金融产品团队总监。未持有中国高科股票。周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韩斌,男,1968年出生,博士学历。现任上海七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FO,曾任云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未持有中国高科股票。
张博,女,1983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方向),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2021年2月至今担任三夫户外(002780)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未持有中国高科股票。
黄震,男,1970年出生,博士学历。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曾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系讲师、副教授,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学博士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央财经大学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副院长。未持有中国高科股票。
以上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3-026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高科”)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位,实际出席监事3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廖航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廖航女士、何旭先生、肖静文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以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之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职监事职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2日
附:第十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廖航,女,1979年出生,硕士学历。现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监事,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监事,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事业群资产管理部法务经理,北大方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务经理、总监,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高级法务经理、总监,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方正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北大方正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方正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方正(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未持有中国高科股票。
何旭,男,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高级总监,曾任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与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审计与风险管理部审计主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审计部高级审计。未持有中国高科股票。
肖静文,男,1984年出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曾任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经理、北京永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经理助理。未持有中国高科股票。
除上述已披露情形外,以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2023-027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日
至2023年6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以及2023年5月13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委托股东的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2524234
传真:010-82524580
5、登记时间:2023年5月2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
6、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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