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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融资事项 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国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资源”)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0万元授信额度,用于其硫钛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该业务期限不超过10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城先生共同为国城资源在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形成的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相关债务进行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2022年1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经双方协商,国城资源同意增加其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青山工业园区“硫钛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土地(土地证号:蒙(2022)乌拉特后旗不动产权第0001158号)及在建工程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并与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具体内容以《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准。

  二、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城资源增加抵押担保旨在满足其融资事项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有助于促进公司产业发展,本次抵押相关资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国城资源的建设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国城资源与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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