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5号)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5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23年5月15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中旬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在部分销售机构可能会显示为按日支付模式,且当日收益可在两个工作日后赎回。不论销售机构如何显示,本基金实际当日收益需在每月月中集中支付后方能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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