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052
债券代码:118024 债券简称:冠宇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公司将提起上诉。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一被告。
● 涉诉金额:1,012万元。
● 是否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本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内,尚未生效执行,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并积极采取上诉等措施切实保护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和自主研发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2年7月8日,公司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关于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新能源”)起诉公司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宁德新能源称公司产品涉嫌侵犯其ZL201621440703.7专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福州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根据《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害原告宁德新能源“一种卷绕式电芯”(专利号:ZL201621440703.7)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电芯产品;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宁德新能源经济损失和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10,000,000元;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中的120,000元。
如不服上述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一)鉴于本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内,尚未生效执行,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
(二)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并积极采取上诉等措施,切实保护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三)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和自主研发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作为全球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公司每年在产品研发、工艺改进和设备改进等方面保持着高水平的研发投入,2022年研发费用达到7.7亿元,形成了丰富的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已授权有效国内专利1,182项,其中发明专利348项,实用新型专利822项,外观设计专利12项。通过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迭代升级,公司生产的产品型号极为丰富且市场竞争力强,同时现有产品亦在不断更新迭代,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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