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4:00
②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环园东路3-1号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孙杰风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情况
(1) 出席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22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8,106,9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8335%。
①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0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88,00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7501%;
②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2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6,8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34%;
③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4,106,9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085%。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议案1.00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2.00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3.00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4.00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5.00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6.00 《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7.00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8.00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孙敏虎 王帅棋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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