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3: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9:15—15: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李志群先生。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61,084,262股,其中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为11,968,147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逐项审议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注:①本表格中,“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②本表格中,“中小股东”均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8、9、10、14、23、2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7、9、10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关联股东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7,478,300股,回避本次表决,有效表决股份为81,499,813股(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股份108,978,113股减去关联股东持有股份27,478,300股)。
议案11、12、13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关联股东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15,313,600股及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持有公司12,040,000股,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3,423,173股,回避本次表决,有效表决股份为78,201,340股(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股份108,978,113股减去关联股东合计持有股份30,776,773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佳力 童碧君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53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合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
4、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庆阳市时空大数据云中心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3年5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庆阳市时空大数据云中心项目的公告》(临2023-054)。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数字化产业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公司员工创业和创新业务跟投股权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潘丽春女士、何昊先生、边劲飞先生、赵勤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2023年5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数字化产业平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55)。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54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庆阳市时空大数据云中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响应国家“东数西算”政策号召,落实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或“公司”)数智化整体战略,推进数智化产业在算力服务环节的布局,公司或指定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庆阳市时空大数据云中心项目。
(一)前期筹备情况
2022年9月,公司与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就庆阳时空大数据云中心项目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双方拟共同将庆阳时空大数据云中心项目打造成领先的绿色安全数据中心及前沿科技全覆盖产业基地,进一步提升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和速度,为高新科技产业的技术突破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以尖端的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前端创新,实现信息产业技术落地运用,最终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023年2月,公司与庆阳市政府签订了《庆阳市人民政府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空大数据云中心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众合科技将以公司或公司指定子公司为合作实施主体,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实现时空数据在全国范围内的无障碍流通,打通时空大数据行业的数据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
2023年4月,公司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创廸安(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力合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探讨时空大数据云中心系统工程的建设,并明确了在庆阳时空大数据云中心打造面向全国的时空数据算力基地,构建辐射全国并具备后台加工、离线分析、存储备份等能力的算力中心;实现西中北部流域与城市群经济数据的温热计算等具体目标。
近期,为配合庆阳政府启动庆阳时空大数据云中心(以下简称“云中心”)立项流程,抢占庆阳市优质土地资源,争取各项政策扶持,响应当地招商落地的要求,公司已通过子公司庆阳市众源时空云科技有限公司,配合庆阳政府完成各项立项材料的准备及申报。
庆阳市众源时空云科技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 公司名称: 庆阳市众源时空云科技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1002MAC5J4091C
(3)成立日期:2023-01-12
(4)注册资本:3,000 万元
(5)注册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 115 号庆阳云计算大数据中心运营中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软件开发: 5G 通信技术服务: 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 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 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 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 云计算设备销售;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外包服务;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庆阳市众源时空云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时空大数据庆阳云中心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行业情况
随着全球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数据量的巨量增长,推动了全球数据中心行业的发展。根据华经情报网的数据,2022年我国数据中心行业市场规模预计达到1900.7亿元,同比增长26.7%,预计2023年将增长至2470亿元。随着我国各地区、各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深入推进,以及1月份以来OpenAI、ChatGPT引领的人工智能热潮影响,预计数据中心市场需求将呈井喷式增长,行业收入将保持持续增长态势。
随着数据中心的高速发展,能耗快速增长成为数据中心产业发展中不可忽略的问题。在此背景下,中国数据中心产业发展呈现一体化布局、绿色化发展、规模化建设的特征。2021年,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布局建设全国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加快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构建国家算力网络体系。目前已经确定的国家枢纽节点分别为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以及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八个地区。公司庆阳时空大数据云中心项目就位于甘肃节点。
(二)项目情况
庆阳时空大数据云中心项目整体目标是通过建立庆阳数据中心,逐渐辐射在全国范围内的多个城市及县区建立的边缘数据中心节点,打造全国性城市时空数据服务网格,实现时空数据在全国范围内的无障碍流通,从而打通行业数据的全产业链条,构建数字经济发展的新格局。时空大数据生态体系在未来搭建中对时空数据服务的算法、算力资源环境需求极高,为解决时空大数据的存储、计算、分析等需求,公司拟布局时空大数据基础设施(云中心)领域。
庆阳时空大数据云中心位于庆阳市西峰区东数西算产业园内,规划建设5,000个8kw机柜,占地面积117.03亩(78,020平米)。项目总投资约10.8亿元,其中建设成本及相关费用为3.5亿元,设备成本为6.5亿元。项目建设规划包括云计算中心,行政办公楼、培训基地及宿舍楼,其中,云计算中心为窑洞式地下建筑。
本项目资金筹措方案以自筹为主,拟结合融资租赁、项目融资、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筹资。其中,首期拟投资约4,213.0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建设用地购置;二期出资为建设资金,工程正式启动后,视工程进展情况安排出资。
项目建设期一年,建成后运营期20年,到期后拟通过发行REITs的方式退出。
庆阳时空大数据云中心项目是公司落实数智化整体战略,推进数智化产业在算力服务环节的重要布局。通过庆阳时空大数据云中心项目,为公司建设云-边-端协同的全国性时空大数据资源服务网格,基于战略、安全、场景就近原则,布局全国分布式一体化算力网络,实现时空数据在全国范围内的无障碍流通,从而打通行业数据的全产业链条,构建数字经济发展的新格局。
三、项目业务规划
公司致力于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实现时空数据在全国范围内的无障碍流通,打通时空大数据行业的数据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公司是庆阳市时空大数据云中心项目的建设方和运营方,也是时空大数据产业应用落地的主导方之一。
庆阳时空大数据云中心作为全国算力网络国家枢纽庆阳节点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对外提供以下三类服务:
1、机房租赁、托管服务:云中心对外提供机房/空机柜的单体租赁服务、基础设施设备的一体化托管服务,并通过收取租金以及服务费用的方式进行营利。
2、云计算服务:云中心对外提供云计算相关的服务,包括云存储、云主机、云空间、云开发、云测试和综合类产品等,并通过收取存储、网络、算力等方面的使用费进行营利。
3、时空数据增值服务:云中心对外提供数据资源、算法及应用,通过收取数据交易费及软件服务费进行营利。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落实众合科技数智化整体战略,建设云-边-端协同的全国性时空大数据资源服务网格,基于战略、安全、场景就近原则,布局全国分布式一体化算力网络,实现时空数据在全国范围内的无障碍流通,从而打通行业数据的全产业链条,构建数字经济发展的新格局。
(二)存在的风险
庆阳时空大数据云中心项目整体投资金额大,运营周期长,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经营或市场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和项目管理体系,统筹规划资金安排,保障项目健康、稳定发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庆阳市时空大数据云中心项目是着眼于公司数智化整体战略,抢占布局全国分布式一体化算力网络先机,有助于推动战略落地,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盈利能力。
本次投资资金筹措方案拟结合融资租赁、项目融资、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进行筹资,并将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逐步投入资源,短期内不会影响原有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55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数字化产业平台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 依托“产业数智化赋能”与“智慧交通+泛半导体”一体两翼的产业优势及通用技术和专用技术的积累,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或“公司”)产业数智化创新探索不断深入。为配合相关业务的开展,公司拟与杭州芯亿惠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项目经营团队共同投资设立浙江众合智源科技有限公司(以最终工商核定为准,以下简称“众合智源”或“合资公司”)。
众合智源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杭州芯亿惠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货币资金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项目经营团队持股平台(合伙企业待设立)拟以货币资金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基于众合智源的股权结构及管理层安排,众合智源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共同投资方之一杭州芯亿惠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公司董事潘丽春女士、何昊先生、边劲飞先生、赵勤先生在其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超过10%;同时该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芯玥科技有限公司亦由前述董事出资设立。本次交易共同投资方之二项目经营团队持股平台(合伙企业待设立)的间接实控人为杨延杰,其为公司副总裁。
鉴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数字化产业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潘丽春女士、何昊先生、边劲飞先生、赵勤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作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杭州芯亿惠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名称:杭州芯亿惠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2KEC5P4H
3、成立日期:2021-03-10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888号1幢308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杭州芯亿惠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关系结构图
8、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芯玥科技有限公司
9、与公司关联关系
董事潘丽春女士、何昊先生、边劲飞先生、赵勤先生在杭州芯亿惠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比例超过10%,同时杭州芯亿惠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芯玥科技有限公司亦由前述董事出资设立。
潘丽春、何昊、边劲飞、赵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项目经营团队持股平台(合伙企业待设立)
1、与公司关联关系
间接实控人杨延杰,2022 年 2 月 10 日起任公司副总裁。
杨延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浙江众合智源科技有限公司(以最终工商核定为准)
注册地址:杭州市青山湖(以最终工商核定为准)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以实际注册为准)。
(二)股权结构
项目经营团队平台尚未设立,相关信息以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公司,本次交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允的基本原则,投资各方按出资比例确定投资各方在新设公司的股权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公司员工创业和创新业务跟投股权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拟签订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资协议签署方包括: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项目经营团队持股平台(乙方)、杭州芯亿惠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丙方)。为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核心竞争力,实现多方共赢,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资公司基本信息
合资公司名称:浙江众合智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注册为准。)
注册地址:杭州青山湖科技城众合科技园区内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审核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
合资公司总注册资本初定为1,000万元。其中:甲方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400万元人民币,占总注册资本的40%(认缴出资比例);乙方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300万元人民币,占总注册资本的30%(认缴出资比例);丙方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300万元人民币,占总注册资本的30%(认缴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出资计划:各方股东原则上于2025年内完成全部注册资本的实缴, 初步出资计划如下(最终出资时间,由各方共同协商确定):
1)首期出资:合资公司成立后30天内,众合科技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实缴其认缴出资额,即400万元;其他股东以现金的方式实缴其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不低于20%,即200万。
2)剩余出资:在2025年12月31日前,其他股东分期完成剩余注册资本的实缴,即600万。(剩余注册资本的实缴价格参考合资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市场公允价格)
(三)公司治理
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2名由众合科技提名(推荐),1名由乙方提名(推荐),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乙方推荐的董事人选经董事会选举决定后产生。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由众合科技提名(推荐),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人,由乙方提名,经董事会决定后聘任。
(四)股权转让的约定
1、乙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乙方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乙方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实际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并且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六、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出资设立该子公司,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其作为公司数智化业务的平台公司,代表公司对数智化业务进行战略规划、统筹经营、市场推广、监督管理。同时通过团队参股,可以有效激励团队,激发团队创新意识,强化责任意识。
2、存在的风险
该子公司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经营或市场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子公司的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积极应对和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子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该子公司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并将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逐步投入资源,短期内不会影响原有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2023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投资设立新设公司外,公司与关联交易对手方均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数字化产业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认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是基于各方充分协商的前提自愿达成,投资各方以货币方式出资,按出资比例确定投资各方在新设公司的股权比例,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员工创业和创新业务跟投股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战略及业务需要,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交易各方均以货币出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并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九、监事意见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战略及业务需要,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交易各方均以货币出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并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5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
4、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数字化产业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过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公司员工创业和创新业务跟投股权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战略及业务需要,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交易各方均以货币出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并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月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57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和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股份”)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在册股东对本次定向发行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定向发行增资认购协议书>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何昊、何俊丽,关联监事沈方曦、舒静,关联股东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或“公司”)、国科众合创新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纳股份为进一步满足融资需求,扩大资本规模及补充流动资金,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拟定向发行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数量为2,608,69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25元/股,募集金额为人民币45,000,006元,全部由众合科技认购。具体内容详见海纳股份于2023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22)。
二、进展情况介绍
2023年4月26日,海纳股份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申请文件。4月28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5月4日,海纳股份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对于投资者认购安排、认购成功的确认办法、缴款账户及其他事项进行了说明。5月5日,认购人众合科技缴足本次认购金额,认购提前结束。5月15日,海纳股份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将于5月19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同日,《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已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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