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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3-046

  债券代码:113063        债券简称:赛轮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担保人名称:赛轮香港、赛轮销售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公司本次分别为赛轮香港、赛轮销售提供3,000万美元、3,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已实际为赛轮香港、赛轮销售分别提供28.59亿元人民币、27.35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为217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54.7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59%、126.65%;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额为68.4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04%。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3月31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轮集团”)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1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5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6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上述事项亦经公司2022年4月22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及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分别为全资子公司赛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香港”)与赛轮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销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分别为赛轮香港、赛轮销售提供3,000万美元、3,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已实际为赛轮香港、赛轮销售提供28.59亿元人民币、27.35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赛轮香港

  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20万美元

  经营范围:轮胎产品销售等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赛轮销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756911074M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淮河东路北富源工业园6号路

  法定代表人:刘燕华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公司对赛轮销售增资事项尚在进行中,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0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轮胎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赛轮销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三、 担保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

  1、债权人:商业银行

  2、债务人:赛轮香港

  3、保证人:赛轮集团

  4、担保主债权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务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8、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担保函

  1、债权人:供应商

  2、债务人:赛轮销售

  3、保证人:赛轮集团

  4、担保主债权金额: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范围:赛轮销售与供应商在2023年05月16日至2024年02月29日期间采购业务中产生的债务。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8、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赛轮香港及赛轮销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当前赛轮香港及赛轮销售经营状况稳定,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 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为217亿元(为年度担保预计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54.7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59%、126.65%;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预计年度担保总额为12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83.23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03%、68.11%,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额为68.4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04%。

  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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