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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41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丛强滋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5,022,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3.67%。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0,934,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9.98%;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4,087,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69%。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670,8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09%。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其中监事拾以胜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王涛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三、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4,441,30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1%;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4,441,30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1%;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4,441,30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1%;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81,822,828.91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182,282.89元、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4,091,141.45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693,741,196.61元,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3,290,601.18 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3月31日总股本655,203,955股扣除同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221,900股后的652,982,0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1.5元(含税)。上述分配方案合并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7,947,308.25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公司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3,578,223.73元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因此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共计161,525,531.98元。

  目前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股本存在变动的可能。同时公司正在进行股份回购注销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最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数)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284,441,30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1%;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089,6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208%;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4,441,30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1%;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089,6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208%;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4,441,30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1%;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089,6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208%;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84,441,30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1%;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8.1公司与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91,702,76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7%;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089,6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208%;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2公司与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88,922,16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3%;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089,6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208%;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3公司与威海星地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91,702,76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7%;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089,6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208%;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4公司与南京百年银行设备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84,441,30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1%;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089,6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208%;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5公司与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81,660,70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1%;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089,6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208%;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关联股东对本议案相关表决项已回避表决。

  9、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226,90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00%;反对1,7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875,2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676%;反对1,7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3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4,441,30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1%;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089,6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208%;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9,854,20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8%;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089,6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208%;反对58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顾慧律师、彭思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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