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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5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3-1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曾吉勇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9人,代表股份242,468,93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5847%。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127,228,40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850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115,240,5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7341%。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2人,代表股份168,382,02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683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2,191,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854%;反对27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8,104,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350%;反对2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6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2,191,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854%;反对27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8,104,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350%;反对2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6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2,102,7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490%;反对36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5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8,015,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825%;反对3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1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2,191,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854%;反对27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8,104,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350%;反对2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6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2,102,7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490%;反对36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5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8,015,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825%;反对3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1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2,191,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854%;反对27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8,104,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350%;反对2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6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501,3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3637%;反对3,967,5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3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4,414,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6437%;反对3,967,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5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重庆两江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2,172,0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76%;反对296,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2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8,085,1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237%;反对296,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7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501,3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3637%;反对3,967,5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3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4,414,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6437%;反对3,967,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5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2,162,0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34%;反对306,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2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8,075,1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178%;反对306,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8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678,9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839%;反对27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8,104,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353%;反对27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6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曾吉勇、陆繁荣、饶威、罗顺根、胡丽华已回避表决。

  议案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016,6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846%;反对27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1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8,104,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353%;反对27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6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陆繁荣、饶威、罗顺根、胡丽华已回避表决。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熊莉、简文宸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4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盛”)的通知,获悉江西鑫盛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与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韩盛龙先生“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曾吉勇先生“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于其自身经营发展所需,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

  2、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未来半年内到期的的质押股份数量为9,1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9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5%,对应的融资额为3,500万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

  3、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鑫盛质押融资的主要还款资金来源包括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收回投资收益、获得股票分红、自筹资金等,资金偿付能力能够得到保障。

  4、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鑫盛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鑫盛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公司控股股东将采取延期质押、重新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有资金偿还质押借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5月16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94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29.825万股;同时,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退休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4名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40万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38.225万股。

  2、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退休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79.00万份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50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474.725万股,占截至2023年5月15日公司总股本1,073,597,749股的0.44%;公司总股本将由1,073,597,749股减少至1,068,850,499股,注册资本由1,073,597,749元人民币减少至1,068,850,499元人民币。公司股本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熊君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电子邮箱:jun_xiong@lcetron.com

  3、其他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手续,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后续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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