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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1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565,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92元/股,最低价为6.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881,504.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本次拟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57 元/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333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667万元(含);拟用于可转债转股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667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333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2023 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0)。

  二、首次实施回购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票情况公告如下: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565,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92元/股,最低价为6.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881,504.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4691632)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2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股份数量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与11月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与《关于高管调整股份减持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8)。根据以上公告,高管(副总经理)韩德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74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2%。因自身资金需求,韩德恒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349,800股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占其持有股份的20%,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止2023年5月16日,韩德恒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 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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