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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3-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14:00开始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俊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7人,代表股份841,596,79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3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84,314,22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9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1人,代表股份57,282,57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15%。

  (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3人,代表股份58,224,19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41,62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1人,代表股份57,282,57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15%。

  (3)公司1名董事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为:841,596,7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8,224,1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 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2、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841,596,7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8,224,1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 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3、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841,596,7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8,224,1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 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41,596,7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8,224,1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 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5、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841,596,7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8,224,1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 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41,596,7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8,224,1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 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7、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841,596,7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8,224,1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 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41,596,7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8,224,1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00.0000%; 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黎晓慧律师和李紫薇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3-060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润能?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配方食品

  获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基本情况如下:

  一、 注册证书的基本情况

  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配方食品

  企业名称: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辽宁省兴城市曹庄工业园区

  审批结论:经审核,该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予批准注册。

  注册号:国食注字TY20230017

  有效期至:2028年05月03日

  产品类别:全营养配方食品

  适用人群:10岁以上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等

  需要补充营养的人群。

  净含量和规格:500mL

  保质期:18个月

  二、 产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配方食品是一款营养全面、均衡、等渗的液态产品,适用于10岁以上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等需要补充营养的人群,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的营养需求。本品可用于口服或管饲,开启后直接食用。食用方法和食用量应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根据适用人群的年龄、体重和医学状况等综合确定。

  三、 风险提示

  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配方食品未来生产及销售情况可能受到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同类型药品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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