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5,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公司添利23JG3244期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期限:1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8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5,446,42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48元。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7,999,997.44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682,557.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317,440.31元。该项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于2022年9月8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11005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以后用于以下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的原因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计划有序推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的部分项目周期较长且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导致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投资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任一单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范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做其他用途。
4、现金管理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6、决策程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有关进展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赎回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相应本金及收益均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六、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二)投资对象
结构性存款按照存款管理,按照监管规定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贵金属、大宗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
(三)产品风险揭示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风险:
1.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能获得预期的产品收益。
2.市场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结构性存款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客户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5.再投资风险:浦发银行可能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如果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募集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到最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客户权益须知中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结构性存款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如果客户或浦发银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流行病、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中国人民银行结算系统故障、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金融危机、所涉及的市场发生停止交易,以及在合同生效后,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违反该规定而无法正常操作的情形。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约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产品资金损失的扩大,并在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浦发银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则浦发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后剩余的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资金划付至合同中约定的客户指定账户内。
9.上述列举的具体风险并不能穷尽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所有风险,以上列举的具体风险只是作为例证而不表明浦发银行对未来市场趋势的观点。
七、现金管理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金融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情况
2、 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2023年3月31日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三)与公司的关系
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本次购买的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未来不排除相关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2、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含本次续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十一、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在不改变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符合募集资金管理要求,满足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任一单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任一单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二、备查文件
1、 本次赎回现金管理产品的相关凭证;
2、 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相关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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