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3-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对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9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相关事宜作出书面说明,并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相关方及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对有关事项和数据作进一步的梳理、补充及复核。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5月24日前对《问询函》的问题给予回复并对外披露。在此期间,公司将按照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
股票代码:002425 股票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3-029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文化”)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 年 5 月 12 日、5 月 15 日和 5 月 16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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