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3-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且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注销1,09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8,904,376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52,603,538股变更为943,699,162股,注册资本将由952,603,538元变更为943,699,162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婧、赵一帆
联系电话:010-82779006
邮箱:ir_contacts@venustech.com.cn
邮政编码:100193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3-035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公司,王佳、严立夫妇与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于2022年9月30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王佳、严立夫妇与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自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事项之日起,王佳、严立夫妇自愿、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合法持有的上市公司106,169,591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其中王佳女士放弃87,223,392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严立先生放弃18,946,199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王佳女士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31,028,240股,严立先生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8,461,253股。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16日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6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齐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股东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26,929,231股(其中已剔除王佳女士放弃的87,223,392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严立先生放弃的18,946,199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下同),占公司总股份的34.3195%。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5,953,7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62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0,975,46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6995%。
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2,424,98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0506%。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1,449,5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5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0,975,46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699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26,895,6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26,895,6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26,895,6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26,895,6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7%;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26,916,3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2,412,0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98,889,2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232%;反对17,169,8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18%;弃权10,870,15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4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4,385,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367%;反对17,169,8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09%;弃权10,870,15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24%。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26,850,6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0%;反对7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2,346,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6%;反对7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26,850,6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0%;反对7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26,529,0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2,412,0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张媛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387,290股。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26,916,3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李艳清、刘颍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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