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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部分代销机构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代销机构,详情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2023年5月1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工商银行”)办理下表所列基金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注:本公司旗下自建TA基金与中登(“中登”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简称)TA基金之间不能相互转换,以上基金产品的具体业务规则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 咨询方式

  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销售机构信息也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swsmu.com)进行查询,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各基金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或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8588或021-962299)进行咨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定投、转换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7日

  申万菱信稳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5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3年5月16日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份;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开放申购业务的公告中规定。

  在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60天(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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