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华美元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华美元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截至2023年5月15日,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咨询相关事宜。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7日
银华丰华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5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银华丰华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未对银华丰华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5月1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3年5月18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并于5月19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23年5月22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
3.2 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3年5月1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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