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23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公告》
2023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一季度报告》
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淮安一期项目建成投产暨淮安二期项目开工奠基的公告》
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联系方式的公告》《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 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已经实施完毕,淮安一期年产13GW N型TOPCon项目正处于爬坡调试阶段,淮安二期年产13GW N型TOPCon项目正抓紧建设中,预计2023年建设完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已通过深交所审核、证监会同意注册,目前正积极筹划该事项的实施,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持续披露相应进展情况。除此之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正在筹划实施中,具体发行时间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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